课程详情
劳动关系协调员招生简章
随着新经济、新业态的不断发展,我国劳动关系日益复杂,继2015年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后,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,完善、工会、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。
我校成立于1998年是早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学校,的辅导,特色的服务受到广员的好评。积极响应十九大在新时代、新形势和新要求背景下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部署,为杭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型企业添砖加瓦,我中校将在2018年组织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证,并为培训学员代理鉴定报名手续。
【相关】
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法律实施、管理劳动合同、参与集体协商、促进劳资沟通、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根据职业标准的要求,按照统一标准组织职业资格鉴定,颁发统一编号、网上电子注册、并具有统一防伪标志的通用的;是劳动者求职、任职的资格凭证,是用人单位招聘、录用的主要依据。
【补贴政策】
根据《关于贯彻<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实施办法>的意见》,杭州市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,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(含36个月)以上,取得(三级)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,可性享受2000元的补贴。1. 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、风险偏好为客户做的、整体的综合规划。
【培训时间】
以业余时间为主,具体以课表为准(额满开班)。
【培训费用】
劳动关系协调员(三级):2200元(含培训费、费等,不含教材费。)
3人(含3人)以上团体报名,培训费用优惠200元/人,曾在我校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老学员培训费用优惠200元/人。
【培训特色】
◆的学习方式。面授基础理论+微信课堂+实操技能案例分享,式教学模式,事半功倍。
◆精彩的学习过程。老师共享独特思维与专业经验,能力。
◆的学习成果。拿到职业资格是起码的,学到真本事当然更重要。
【课程内容】
劳动法与政策、劳动关系、劳动经济学、劳动标准实施管理、劳动合同管理、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、劳动规章制度建设、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、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。
【报考条件】
(三级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2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。
(3)具有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,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。
相关专业指:劳动与社会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劳动经济、社会工作、法学等
【鉴定方式】
鉴定时间为每年5月、11月中旬。分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。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单科一年之内有效,在保留期内考生可申请补考,补考随年度统一鉴定进行。
课程安排时间:
白班、晚班、业余制班、周末班、一对一定制课程(详情请咨询顾问)
白 班:8:30-16:30 (周一至周五白天时间段选择)
全日制:8:30-11:30/13:40-16:30 (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)
晚上班:18:00-21:00
周 末:8:30-16:30(每周六或周日全天)
具体上课时间学员根据自身时间安排选择报班。
课程周期:
课程周期长短以学员实际所报班级为准,一对一课程和培训老师沟通安排。
课程收费:
因学员自身基础和所要学习达到的程度、报班时间长短等客观因素不等,我们开设有不同的班级,费用有所区别,费用以学员所报班级为准,学员根据自身要求选择报班,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老师。
不同时间校区有不同的优惠活动,详细优惠以当时参加的优惠活动为准。
预约试听体验课程:
学员如需参加体验课程,至少需一周和顾问预约体验课程,提供给顾问参加学员姓名+电话+课程+所在地区,顾问会及时登记预约就近校区体验课程,预约后顾问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通知学员。
报名须知:
1、外地学员,需食宿,和老师预约沟通。
2、学费不包含食宿费用。(全日制住宿课程除外)
3、校区顾问会不定期回访学员,了解基础情况,请学员配合顾问回访。
4、课程调换或改期,需到校区和课程老师沟通。
5、课程退班退费,学员需到校区办理。(实际情况以校区规定为准)
6、报名完成后保留好报名票据,以及课程老师联系电话,以便后期和老师跟进。
7、优惠活动请和报名老师咨询了解。
我们竭诚为您服务,如需帮助或了解新优惠活动,请在线联系顾问,顾问会时间安排课程老师电话和您沟通介绍!